「建造業輸入勞工計劃」屬輔助措施,在保障本地工人優先就業的前提下,容許合資格工程的總承建商申請輸入勞工,補充暫時短缺的建造業熟練/半熟練工人及技術人員。
本計劃採用按季接受申請機制(一般於每年1月、4月、7月及10月),發展局通常在截止後約2個月內完成審批。
填寫 DEVB-CSS-1 申請表,附人力計劃及承諾契約等文件。
遞交申請前,須經建造業議會等指定途徑完成本地公開招聘,並遞交本地招聘確認書。
發展局跨部門委員會評估後,簽發「配額申請結果通知書」。
經內地持牌勞務公司挑選人選,簽署勞務合作共同聲明書。
向入境處遞交勞工及僱主表格及四份標準僱傭合約正本(約6星期)。
外勞抵港後須考取平安卡等必要證照方可開工。
| 費用項目 | 金額(港幣) | 說明 |
|---|---|---|
| 外勞通HK服務費 | $0 | 全程零收費 |
| 僱員再培訓徵款 | $9,600/每人 | 每月$400×24個月,簽證前一筆過預繳 |
| 入境處簽證費 | $330/每人 | 2025年9月起新收費 |
| 指定中央宿舍租金 | 視乎政府公布 | 如選用政府指定建造業中央宿舍 |
| 內地勞務手續費 | 視乎合同 | 支付予內地持牌勞務派遣公司 |
| 回程交通及考證費 | 約$200起 | 回程交通費及建造業牌照費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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