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資格與流程(5條)
甚麼行業可以申請輸入外勞?
幾乎所有行業都有合法輸入途徑,關鍵是行啱計劃。「補充勞工優化計劃」(ESLS)涵蓋技術員級或以下的各行各業職位——餐飲、零售、清潔、物業管理、保安、文職、美容美髮、汽車維修、物流倉務、裝修機電等,勞工處的常見職位表列出超過100個職位及其工資中位數。另有三個行業專屬計劃:建造業(10億元以上公營工程,發展局審批)、院舍護理員(社署審批,比例最寬鬆)、運輸業(巴士客車司機及機場航空業10個工種)。行業計劃涵蓋的職位不能重複經ESLS申請。申請前僱主必須完成本地公開招聘(一般4星期;餐飲出品部及樓面部為6星期),證明本地確實請不到人。可先睇
行業方案對號入座,或參考
勞工處常見職位表。
由遞交申請到外勞正式到港開工,需要多長時間?
整個流程通常需要4至6個月,分五個階段:①勞工處初步甄別(用常見職位表格ESLS-1A較快);②本地公開招聘4星期(餐飲出品部及樓面部6星期,並須每兩星期參加勞工處招聘會);③勞顧會評估及發出原則性批准,此階段快慢視乎文件完整度及有否需要補件;④內地配對人選、簽署文件及辦理工作簽證(約2至6星期);⑤外勞辦理內地出境D簽注後抵港。經驗上最常拖慢進度的是文件出錯要補件、以及招聘期內處理本地應徵者不當被質疑誠意——這兩點由熟手代辦可以大幅避免。旺季用人建議提早6個月部署,院舍特別計劃流程較短(招聘期僅14曆日)。
僱主可以自己直接去內地招聘,或者找親戚介紹嗎?
人選來源可以自薦,但手續絕不能自己辦。所有內地勞工來港工作,必須經國家商務部核准的內地輸港勞務經營公司辦理外派手續,名單可在商務部網站查閱。私下招聘、經無資質中介安排,或讓親友以旅遊簽證來港工作,均屬違法:僱主可被檢控「聘用不可合法受僱的人」,最高可判罰款及監禁,並會被取消輸入外勞資格。如你已有心儀人選(例如親戚朋友介紹的師傅),正確做法是把人選資料交由持牌勞務公司按正規程序辦理配額、簽證及標準僱傭合約——我們可以協助對接,確保全程合法。
政府通常在什麼情況下拒絕申請?
最常見四大拒批原因:①
本地招聘誠意不足——無理拒絕合資格的本地應徵者、招聘廣告條件與申請不符、面試紀錄馬虎,都會被勞顧會質疑;②
薪酬低於中位數——申請時用了過期的工資數據,新政下中位數會定期更新;③
人手比例不達標——全職本地僱員數目不足(每週35小時以下不算全職);④
過往合規紀錄差——過去兩年違反勞工法例、拖欠工資、嚴重工業意外,或曾被撤銷配額。此外,行業計劃涵蓋的職位錯投ESLS亦會被拒。被拒後雖可重新申請,但等於白等幾個月,所以第一次就做對最重要。詳見
《申請流程與時間線》。
是不是有錢就可以無限輸入外勞?
不是,配額數目由人手比例硬性限制。優化計劃一般職位為
2:1——每2名全職本地僱員(每週工作不少於35小時)最多輸入1名外勞;餐飲出品部及樓面部職位2026年6月16日起為
3:1並以整個部門所有職位計算;僱用全職本地殘疾人士可按
1:1優惠計算。院舍特別計劃最寬鬆:私營及自資院舍1:1、津助及合約院舍1:2。建造業計劃為1名輸入對最少2名本地。最重要一點:比例不是入場門檻咁簡單,而是要在
整個聘用期持續維持——本地員工離職後比例跌穿,僱主必須盡快補聘,否則配額可被撤銷。計算實例見
《人手比例點計》。
薪酬與費用(5條)
外勞的薪酬可以低於本地員工嗎?
可以低於個別本地員工,但有硬性下限:
不得低於勞工處公布的相類職位每月工資中位數。例如侍應生中位數為$15,820、售貨員$15,600、電工$19,490(2026年6月22日修訂版)——即使你的本地員工人工更高,外勞出中位數已合規;反之如果你想出低過中位數,就一定不獲批。中位數由勞工處根據政府統計處數據定期更新,
申請時以當時最新公布為準,續約時亦會按新數重新審視。另外外勞享有法定假期、年假及工傷保障,這些法定權益不能打折。各行業最新中位數可在
行業方案頁查閱。
除了薪金,聘用外勞還有哪些額外開支?
一次性政府收費兩項:
僱員再培訓徵款$9,600(每月$400×24個月合約,批出簽證前一筆過預繳,任何情況不退還)及
入境處簽證費$330(2025年9月8日起由$230調整)。持續開支:合規住宿成本(可依法從外勞月薪扣除上限20%或實際成本,以較低者為準)、僱員補償保險、來港及合約期滿回程交通費(回程一般數百元)。個別工種另有考牌費:保安員QAS課程及SPP許可證、鏟車證、平安咭等。搵外勞通HK辦理的話,中介服務費$0、本地招聘廣告費$0、宿舍按金$0(由我們墊支)。完整分項見
《成本計算器》,輸入職位即時試算總成本。
薪金可以出現金,或者過數到外勞的內地銀行戶口嗎?
絕對不可以。標準僱傭合約要求僱主將薪金以自動轉賬存入外勞在香港本地銀行開立的個人戶口,並於每個工資期屆滿後7天內支付。出現金、過數到內地戶口、由第三方代收,都屬違規——遇上勞資糾紛或政府突擊巡查時,僱主拿不出香港銀行的過數紀錄,等同無法自證清白,輕則配額被撤,重則被檢控及禁止再參與計劃。實務上,外勞抵港後首要工作之一就是開立本地銀行戶口(需身份證明及住址證明),我們會協助安排;銀行手續未完成前的首期人工,應保留清晰糧單及書面記錄,戶口開通後立即補回轉賬。
公司原有福利(雙糧、花紅)必須100%提供給外勞嗎?
分兩類處理。法定權益零彈性:法定假期、年假、產假/侍產假、疾病津貼、工傷保障、遣散費及長期服務金等《僱傭條例》下的權益,外勞與本地員工完全一樣,必須足額提供。自願性福利有彈性:雙糧、酌情花紅、家屬醫保、員工購物優惠等公司自訂福利,法例無要求必須延伸給外勞,以標準僱傭合約及聘書列明的條款為準。要留意:如果合約寫明有雙糧,就變成合約責任必須兌現;如果無寫明,事後亦不能以「本地員工有」為由被追討。建議簽約前將福利條款釐清列明,避免日後爭議——這亦是勞工處審視僱主誠意的一環。
內地勞務公司向外勞收取高額中介費,僱主需要負責嗎?
法律責任在勞務公司,但實際風險會落在僱主身上。內地規定輸港勞務企業向勞工收取的服務費有上限,超收屬違規;香港持牌職業介紹所向求職者收費亦受《僱傭條例》嚴格限制(上限為首月工資10%)。如果你的外勞背負幾萬元不合理中介債來港,後果好現實:員工士氣低落、急於搵外快鋌而走險私下兼職(連累僱主被查)、甚至集體投訴演變成傳媒報道,僱主聲譽和配額一齊受損。所以揀合作夥伴時要問清楚收費結構。外勞通HK只與商務部核准的正規勞務企業合作,僱主端服務費$0,勞工端收費全程透明合規。
住宿安排(4條)
僱主必須為外勞提供住宿嗎?費用由誰承擔?
是,安排合規住宿是僱主的法定責任,外勞不能自行租屋了事。成本方面2026年6月16日新制有重要變化:該日或之後獲原則性批准的個案,僱主可從外勞
月薪(不含超時工資)扣除住宿費,上限為20%或實際住宿成本,以較低者為準(舊個案維持原有10%安排至合約完結)。舉例:月薪$15,000、宿位實際成本$2,600,可扣$2,600(低於20%上限$3,000);如宿位成本$3,500,最多只可扣$3,000。水電煤等日常開支由外勞自行承擔。外勞通HK提供一站式
宿舍安排:觀塘新蒲崗自營盤源+全港聯網,100%合規,僱主免按金免佣金。
政府對住宿環境有具體法定要求嗎?
有,而且會抽查。核心標準:每名外勞淨樓面面積不少於3.4平方米(計床位活動空間,不計公用地方);睡眠區與休息區合理分隔,每間宿舍房不超過6張床;有足夠通風、照明及消防安全設施;廚廁衛生設備齊全。絕對紅線:違法劏房、工廈違規改建、未經批准的臨時構築物,一律不合規。勞工處及入境處會不定期突擊巡查宿舍,發現不達標屬嚴重違規,可導致配額撤銷及禁止再申請。僱主用自有物業安排住宿的,建議申請前先做一次合規檢視——面積點量、床位點擺都有講究,我們可以免費初步評估。
外勞想搬去親戚家住並退回住宿扣款,可以嗎?
原則上不建議,亦不能私自安排。輸入勞工的住宿地點載於標準僱傭合約,僱主對其住宿負有監管責任;外勞如因個人理由要求改住其他地方(例如親戚家),必須向勞工處申報並獲批准後方可變更,同時僱傭合約的住宿及扣款條款要相應處理。特別提醒兩個常見誤區:①僱主不能以「現金住宿津貼」代替實際安排住宿——這是違規的;②不能口頭同意外勞「自己搞掂住宿」然後照扣住宿費——巡查時一對質就穿煲。任何住宿變動都應該白紙黑字報批,保障雙方。
僱主必須提供免費膳食嗎?
法例沒有強制要求提供免費膳食,關鍵看標準僱傭合約點寫。如果合約列明提供膳食並訂明扣款安排,可按合約執行;如果合約無列明,膳食由外勞自理,僱主不得事後以「有提供伙食」為由扣減薪金——未經合約訂明的扣薪違反《僱傭條例》。實務建議:餐飲業僱主提供員工餐好常見,可以作為額外福利寫入聘書增加招聘吸引力,但要寫清楚是免費福利定係有償安排。同住宿一樣,所有影響實收工資的安排都要在簽約時釐定,之後先至無拗撬。
法規與合規(6條)
勞工處或入境處會突擊巡查嗎?
會,而且新政下巡查明顯加密。巡查重點四項:①外勞身份及簽證文件;②出勤紀錄及香港銀行戶口出糧過數紀錄(出現金即刻中招);③宿舍實際居住環境是否與申報相符;④人手比例是否持續達標——會核對強積金供款紀錄等文件驗證本地僱員數目。2025年起勞工處增設網上投訴表格,外勞或第三方均可舉報,投訴觸發的專項巡查比例上升。僱主應妥善保存至少過去兩年的僱員名冊、糧單、過數紀錄、出勤表及宿舍文件,隨時可以拎出來。日常做足功課,巡查其實唔使驚。
僱主違反規定會有什麼後果?
分三個層次,一個比一個傷。①刑事層面:聘用非法勞工、剋扣工資、虛假陳述等可被檢控,罰款以至監禁;②配額層面:已批配額即時撤銷,在港外勞要提前返回內地,前期投入的徵款(不退還)、招聘及安置成本全部沉沒;③制裁層面(2026年6月16日新制加辣):違規僱主會被禁止參與計劃,涉及多項違規的制裁限期疊加計算、最長5年,而且勞工處會公開被制裁僱主身分——對上市公司、連鎖品牌或投標政府合約的企業,聲譽代價可能大過罰款本身。合規唔係選擇題,係營運底線。
女性外勞在合約期內懷孕,僱主可以終止合約嗎?
絕對不能。外勞受《僱傭條例》生育保障條款全面保護,與本地員工無異:僱員一經以醫生證明書通知懷孕,僱主即不得解僱(嚴重過失例外),違者屬刑事罪行,可被罰款並須支付賠償。僱主須依法給予10星期法定產假(符合資格者有薪,2026年現行為14星期,首10週由僱主支付其後可申請政府發還——以勞工處最新公布為準),產假期間僱傭合約及簽證繼續有效。實務上僱主應做的是:安排合適工作崗位、按時支薪、保留所有溝通紀錄。切勿試圖以「自願離職」「提前返鄉」等方式變相解僱——一經投訴,後果嚴重。
外勞突然曠工、失聯,僱主該怎麼辦?
按三步處理,動作要快、紀錄要齊。①即時聯繫內地勞務公司——其在內地的家屬聯絡網往往最快搵到人,大部分個案是家事或誤會;②連續缺勤又聯絡不上,書面通知勞工處及入境處備案,講明失聯日期及已採取的行動;③懷疑涉及非法工作或人身安全問題,向警方報案。要點:外勞簽證綁定你這個僱主,佢法律上不能跳槽或兼職,失聯期間如被發現非法打工,只要你已及時申報並保留完整出勤及通報紀錄,責任不在僱主。相反,知情不報、繼續出糧當無事發生,就可能被視為協助違規。
可以安排外勞跨分店或跨地盤調動嗎?
2026年6月16日起大幅放寬,但先申報後調動的原則不變。優化計劃下,僱主可在申請時申報不超過5個地方行政區內的所有業務地點(本地招聘廣告須列明相同地點),獲批後外勞可在該些地點之間靈活調配——連鎖食肆、外判清潔、多倉物流最受惠。留意三點:①只限申請時已申報的地點,之後新開的分店不能私自加入;②行政區以區議會分區計;③建造業計劃的外勞屬「專人專項目」,調往其他工地須事先獲發展局批准,規則嚴好多。申請前規劃好未來兩年的據點分佈,可以慳好多手續。
外勞私下兼職炒散,僱主會受牽連嗎?
外勞私下兼職是違反逗留條件的非法工作,會被檢控、判刑及遣返,「請佢炒散」的另一方僱主同樣犯法。至於你這個正規僱主會否受牽連,關鍵在於「知情」與「紀錄」:如果你完全不知情,且能提供完整的排班表、出勤紀錄及薪酬過數證明,顯示外勞是在私人時間自行違規,一般不需負刑事責任;但如果你知情不報、默許甚至安排(例如「借」外勞畀相熟公司開工),就可能被視為協助及教唆,連自己的配額一齊賠上。預防勝於治療:入職簡介時白紙黑字講清楚兼職後果,發現苗頭立即書面警告並記錄在案。
強積金、稅務與保險(4條)
僱主需要為外勞供強積金和報稅嗎?
強積金大概率可豁免,報稅就一定走不甩。強積金:根據《強積金計劃條例》,獲准來港工作不超過13個月,或已參加內地社會養老保險等境外退休計劃的人士屬獲豁免人士——標準24個月合約的外勞通常以後者獲豁免,僱主應保留其內地參保證明備查(有疑問可致電積金局2918 0102)。報稅:豁免只限強積金,稅務申報責任照舊——僱主須為外勞遞交IR56系列表格(受僱期間每年IR56B、離港前IR56G),與本地員工一樣。經我們辦理的個案,會在入職時一併核實參保證明及設定報稅日曆,兩邊都唔會漏。
外勞需要交香港薪俸稅嗎?離港時僱主有何責任?
需要,入息達應繳稅水平的外勞同樣要交薪俸稅(設有基本免稅額,以稅務局現行數字為準)。僱主有一個好多人踩中的法定責任:外勞合約期滿或提前離港前,僱主必須至少提前1個月遞交IR56G表格通知稅務局,並由發出IR56G當日起暫時扣留應付給外勞的一切款項(包括最後一期薪金),直至稅務局發出《同意釋放款項書》才可發放。跳過這一步、直接找數放人,如果外勞欠稅離港,稅局可以向僱主追討相當於扣起款額的稅款。離職流程要預留時間做這件事,我們會為客戶預設離境前檢查清單。
外勞同時需要交內地個人所得稅嗎?
這是外勞的個人稅務責任,香港僱主無須代扣代繳、亦無申報義務。原則上內地稅務居民的境外所得需要向內地申報,但內地與香港有《避免雙重徵稅安排》,外勞在港已繳的薪俸稅一般可在內地申報時抵免,實際補稅金額多數有限(視乎收入水平及內地年度匯算規則)。僱主可以做的貼心一步:為外勞保留清晰的香港糧單、僱主報稅表副本及完稅證明,方便佢返內地辦理年度匯算。稅務規則會變動,涉及具體個案建議外勞諮詢內地稅務機關或專業人士。
外勞在港生病或受傷,僱主需要負責嗎?
需要,而且責任範圍比好多僱主想像中大。①僱員補償保險(勞保):法例強制,僱主必須為外勞投保,無論工傷責任誰屬——無買勞保本身已屬刑事罪行,最高罰款10萬元及監禁2年;②工傷:按《僱員補償條例》處理,按期支付工傷病假錢及醫療費;③一般疾病:標準僱傭合約訂明僱主須免費提供醫療,包括門診及住院——這是外勞合約特有的責任,本地員工合約一般冇。實務建議:除法定勞保外,加購一份涵蓋門診及住院的團體醫療保險,每月保費數百元,遠平過自掏腰包找醫療帳單,亦減少因睇病開支引起的勞資摩擦。
合約管理與解僱(5條)
外勞合約可以設試用期嗎?可以加薪或調職嗎?
試用期:可以設立,按《僱傭條例》運作(首月內任何一方可即時終止,其後按合約通知期)——但留意解僱外勞的後續成本比本地員工高(見下條)。調職:不可以。外勞「專人專職」,簽證綁定申請時的職位及僱主,不能調任其他崗位、更不能借調其他公司;想轉崗等於重新申請。加薪:可以,高於中位數永遠無問題,重大條款變動建議向勞工處報備並簽補充協議。減薪:實際上無空間——任何時候都不得低於批核時適用的工資中位數,而且單方面減薪違反《僱傭條例》。一句總結:條款向上有彈性,向下同橫向基本鎖死,所以申請時的職位設計好重要。
外勞表現不佳可以解僱嗎?需要賠償嗎?
可以,程序同本地員工一樣行《僱傭條例》:給予合約訂明的通知期或代通知金,結清所有欠薪、未放年假折算等款項。外勞個案另有三項附加成本/手續:①一般須承擔外勞
返回內地的單程交通費(標準僱傭合約責任);②須於合約終止後
7日內通知入境處及勞工處;③離港前的IR56G報稅及扣款程序(見稅務一節)。要有心理準備的是沉沒成本:已預繳的$9,600再培訓徵款不獲退還,重新申請補替人選亦需時(經我們的
配對/補替服務可以加快)。所以與其輕率解僱,不如在配對階段做足視像面試及技能核實——揀啱人先係慳錢之本。
合約期滿後外勞拒絕回內地,僱主會被罰嗎?
只要你做齊四件事,法律責任已盡:①依法終止僱傭關係並結清所有款項;②完成IR56G報稅及扣款釋放程序;③按合約安排/支付回程交通;④合約終止後7日內書面通知入境處及勞工處。之後外勞如逾期逗留,屬其個人違反《入境條例》,執法及遣返是入境處的事,僱主不會因此被檢控。但有一條紅線要記住:合約完結後絕對不能再讓佢返工——明知對方已無有效工作簽證仍然聘用,就變成僱主犯法(聘用不可合法受僱的人,最高罰款50萬及監禁10年)。人情還人情,證件過期就是過期。
外勞享有哪些假期?可以回鄉探親嗎?
法定假期一樣不少:每7天最少1天休息日、12天法定假日(俗稱勞工假)、按年資遞增的有薪年假(首年7天起)、疾病津貼、產假/侍產假——全部按《僱傭條例》,與本地員工看齊。回鄉探親:非工作時間出入境是外勞的自由,長假期返內地好普遍,僱主不能扣起證件阻止(扣證件本身可能構成刑事罪行)。管理上建議入職時訂明請假程序:預早申請、寫明返港日期、留低內地聯絡方式,並提醒外勞留意簽證逗留期限——證件週期管理我們會協助客戶跟進。實務貼士:農曆新年前後是集中返鄉期,排更表要預早部署。
政府調整工資中位數,需要即時為現有外勞加薪嗎?
不需要。工資中位數是
審批門檻,不是持續追蹤的最低工資:勞工處更新中位數後,新數字適用於
新遞交的申請及續約申請;已獲批、執行中的合約,按簽約時訂明的工資繼續履行至合約完結即可,中途無須跟隨調整。實務影響在續約:24個月合約期滿想續用同一位外勞,續約申請要用
當時最新的中位數重新符合要求——如果中位數升了,續約就要加人工。所以做人力預算時,應假設每兩年續約有加薪空間。續約手續建議合約完結前4至6個月啟動,銜接先至無縫,詳見
配對/續約服務。
其他權益與限制(3條)
外勞可以帶配偶或子女來港定居嗎?
不可以。根據輸入勞工的簽證條件,外勞不具備攜帶受養人來港的權利——配偶及子女不能以受養人簽證隨行,這一點與「一般就業政策」下的專業人士完全不同。家人可以旅遊簽注短期來港探望,但不能定居、就學或工作。僱主在內地招聘時應如實說明這一點,避免外勞帶著錯誤期望來港,影響穩定性;經驗上,清楚知道「兩年合約、家人留在內地、賺完錢返鄉」的求職者,反而做得最定。順帶一提:外勞在港期間與家人的日常聯繫(視像、匯款)完全自由,大灣區城市的外勞放假即日往返亦好普遍。
外勞在港工作滿7年可以申請永久居民嗎?
不能。《入境條例》下,以輸入勞工身份在港的時間不被視為「通常居於香港」,因此無論連續工作多少年、續約多少次,都不能憑此申請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這與外籍家庭傭工的規則相同。這是制度設計:輸入勞工是補充性、臨時性的勞動力安排,合約以24個月為限,期滿須返回原居地(可再申請來港)。僱主招聘時可以坦白講清楚,其實對配對質素有好處——目標清晰的求職者(賺取高於內地的工資、學技能、儲首期)留任率同工作表現一般更好。如果員工的目標是移居香港,佢應該行人才計劃,唔係外勞途徑。
多間分店可以統一申請嗎?
可以,而且2026年新制後大為方便。申請時一次過申報所有業務地點(上限5個地方行政區),本地招聘廣告列明相同地點,獲批後外勞可在已申報的分店之間調配,無須逐店分開申請。規劃貼士:①申報範圍要諗埋未來兩年的開店計劃——之後先開的新店不能私自加入;②5個區的上限以區議會行政分區計,例如「油尖旺+深水埗+九龍城」用了3個;③每個地點的人手比例雖以公司整體計算,但勞工處審批時會睇實際營運分佈是否合理。連鎖經營想慳手續,申請前的據點規劃值得同我們傾一次。
行業專題(2條)
邊個行業申請外勞最容易批?
以制度寬鬆程度計,
安老院舍穩坐第一:專屬特別計劃由社署精簡審批,私營院舍比例1:1(全港最寬鬆)、本地招聘只需14個曆日、截止後約2個月批配額。其次是ESLS下的
第一級職位——零售、清潔、保安、物流、裝修等:2:1比例、4星期招聘,用常見職位表格ESLS-1A申請,甄別較快。最嚴是2026年6月後的
餐飲出品部及樓面部:3:1部門比例、6星期招聘加定期招聘會。不過「容易批」的前提永遠是文件做對、招聘做足、比例達標——同一行業,準備充分與否可以差幾個月。各行業詳情見
行業方案。
我嗰行好似唔喺常見職位表入面,係咪冇得申請?
未必,仲有兩條路。①用ESLS-1B「非常見職位」表格申請:常見職位表以外的技術員級或以下職位一樣可以申請,勞工處會諮詢相關部門或專業團體釐定工資及招聘條件,初步甄別時間較長,但每年都有大量非常見職位獲批;②檢視職位可否對應到表內相近職位:好多時只是叫法不同——「店務助理」可能對應「售貨員」、「維修師傅」可能對應「屋宇設備技工」,職責範圍先至係重點。反過來要留意:建造業地盤工種、院舍護理員、巴士客車司機及機場前線工種屬行業計劃範圍,不能行ESLS。拿不準的話,WhatsApp我們,一分鐘幫你斷症行邊條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