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勞中途離職點算好?僱主止血四步曲與補替安排
花咗半年先請到嘅外勞,做咗幾個月突然話要辭職——呢個情景喺人手緊張嘅行業並唔罕見。外勞離職唔同本地員工離職:涉及簽證、配額、通報時限,處理錯咗仲會影響公司日後申請資格。四步止血,逐步講。
第一步:依法終止合約及通報(時限最緊要)
- 按《僱傭條例》及標準僱傭合約處理通知期/代通知金,結清所有款項
- 合約終止後7日內書面通知入境處及勞工處(建造業個案另須通知發展局)
- 離港前稅務程序照做:遞交IR56G、扣起最後款項待稅局釋放(詳見FAQ稅務一節)
- 外勞簽證隨僱傭關係終止而失效,須於短期內離港——僱主一般須承擔返回內地的單程交通費
第二步:搞清楚配額狀態
好消息係:離職唔等於配額即刻蒸發。配額有其有效期及批准條件,能否在原配額下補替新人選、抑或需要重新申請,視乎配額狀態、剩餘有效期及勞工處的個案處理。實務上越早向勞工處查詢及申請,選擇越多——拖得耐,配額過期就真係要由零開始。
第三步:快速補替人選
經內地持牌勞務企業人才庫重新配對、安排視像面試、辦理簽證——比首次申請快,因為最耗時的配額審批部分或可豁免。我們的配對/補替服務專處理呢類個案,僱主零服務費。
第四步:檢討點解走人(預防下一次)
- 配對階段把關——視像面試核實技能與期望,講清工時、住宿、香港生活成本,期望落差係離職頭號原因
- 入職首月支援——銀行開戶、電話卡、宿舍適應、簡單粵語溝通,安頓得好走人率大減
- 中介費問題——外勞如背負不合理內地中介債,好易急住搵外快或者劈炮;揀正規收費透明嘅勞務渠道係根本
⚠️ 切勿為留人或補位行捷徑:讓已離職外勞「幫手做埋今個月」、或者借用其他公司外勞頂更,都屬聘用不可合法受僱人士,最高罰款50萬元及監禁10年,並會被禁止再參與計劃。